您好,欢迎来到唯我遨游1!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校外培训的提醒
来源:[海拔新闻] 时间:2025-04-30 15:35:39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8

核心提示:

4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校外培训的提醒。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过度依赖和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希望家长朋友们树立正确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从、不跟风、不攀比。不强迫孩子参加超前、超标校外学科培训,不给孩子多报、滥报校外培训项目,切忌把“考高分”凌驾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之上。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要引导孩子制定科学的假期计划,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有效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拒绝参加无证机构和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

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请不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托管”“素质拓展”“思维训练”“作业辅导”等名义超范围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要参加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托管照看”“幼小衔接”等名义变相开展的违规学科类培训。特别提醒,托管机构没有办学和培训资质,切勿将孩子放在托管班接受培训。

理性参加非学科类培训

家长要综合考虑孩子的个性化需求,如确需参加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尊重和听取孩子的意见,合理选择孩子真正感兴趣的培训项目,不盲目攀比和跟风。

龙华区教育局温馨提示,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到:“四看一签一登录”。

一看办学资质,正规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有“一证一照两公示”。“一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照”是指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两公示”是“教师公示”和“收费公示”。证照及公示信息应按要求在机构内显著位置悬挂,证照基本信息一致,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办学内容、地址与实际必须相符。“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和证照信息不一致的均为非法培训机构。切勿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不仅培训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很大,而且极易引发“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二看教师资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从事非学科类的教师,应具备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教师的时候记得要关注教师的教学资质。

三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等信息应当进行公示。校外培训收费政策规定: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缴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培训课时收费的,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

四看环境安全,要切实关注孩子所参加培训机构的环境安全,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培训机构或将相关线索提供给相关主管部门,确保孩子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一签:签订培训合同。参加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认真阅读条款,特别是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

一登录:登录“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请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在支付宝搜索“校外培训家长端”小程序进行选课缴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可查看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办学资质、课程费用等信息,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预存等方式诱导的超前缴费行为,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

免责说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站进行删除。
我要评论
0 条评论信息,查看评论信息

不填则为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