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7月22日,记者获悉,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临高金澜湾小区服务期间,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将物业费从合同约定的1.2元/平方米/月提高至1.5元/平方米/月,且未公示收费标准、未与业主协商或备案。近期,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17720.36元。
据介绍,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线索)移送函显示,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位于临高县临城镇市政大道的金澜湾小区按1.5元/平方米收取物业服务费,而海南天合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金澜湾小区业主签订的临高县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费为1.2元/平方米/每月。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金澜湾小区物业(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4年起按1.5元/平方米/月进行收费,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未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明确告知业主并公示,未与业主协商和签订协议,也未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已收取116户业主物业服务费701163元。依据业主签订的《临高县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1.2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计算,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收取587942.64 元,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共113220.36元,违法所得113220.36元。
据悉,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晶大厦8H房。针对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7月17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步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3220.36元、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免责说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站进行删除。
温馨提示: 所有内容资料仅供点评与参考。网友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21-2025 www.aoyou089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唯我遨游1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图片或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无意中对您的权益构成了侵犯,我们深表歉意,请来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
版权所有 唯我遨游1 ( 琼ICP备11001216号-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