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自伏季休渔期启动以来,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第三支队扎实推进打击涉海涉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使用“绝户网”“禁用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
5月29日,该支队龙湾港海岸派出所民警在琼海市潭门镇潭门港码头开展检查时,发现“琼文渔12057”船上载有大量螃蟹。由于螃蟹常通过地笼(禁用渔具)捕捞,民警随即对该船进行细致检查,当场查获禁用渔具地笼18副,以及八爪鱼、三点蟹、面包蟹等非法捕捞渔货700余斤。
目前,涉案人员刘某波、付某、许某科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第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打击涉海涉船专项行动,践行“生态警务”理念,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警方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知识科普:什么是“地笼”?
“地笼”学名定制串联倒须笼,形似陷阱,其网眼细密,幼鱼、幼虾一旦进入便难以逃脱,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毁灭性破坏,因此被称为“绝户网”“扫地穷”。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渔具,共同守护海洋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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