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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交警公布2起涉二轮、三轮摩托(电动)车死亡事故案例
来源:[三亚交警] 时间:2025-06-30 22:36:03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9

核心提示: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现公布近期2起

涉及二三轮摩托(电动)车

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

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事故案例一

案情经过:

2025年1月17日19时20分许,黄某驾驶琼BH**30轻型货车由红花村驶往荔枝沟方向,超速行驶至该路段时,与吕某搭载王某(化名)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猛烈相撞。事故导致三轮车乘客王某当场死亡,驾驶人吕某受伤,两车严重损坏。

经过三亚交警的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事故暴露出双方驾驶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货车驾驶人黄某

在夜间路段超速行驶,遇险情无法及时制动;

三轮车驾驶人吕某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驾车上路;

连续违规变更车道干扰正常车流;

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事故伤害。

交警责任认定

“黄某超速驾驶机动车、吕某无证驾驶+违规变道的行为,共同导致本次事故。尤其是王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直接造成致命后果!”

事故案例二

案情经过:

2025年1月23日14时00分,当事人张某(化名)驾驶贵J1**P2号二轮摩托车从荔枝沟方向沿育才大道往雅亮方向行驶,途经育才大道516前路段时,偏右碰撞到路边树干和路灯杆,造成当事人张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三亚交警现场勘查、车辆鉴定及监控溯源,事故直接原因唯一且清晰:

驾驶人张某超速行驶且未确保安全驾驶

通过弯道路段时车速远超限速标准

遇突发状况完全丧失操控能力

驾驶二三轮摩托(电动)车行驶在路上

遵守交通规则是首位

安全头盔很重要。

摩托车(电动)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慢速行驶。

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除此之外,必须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管理。

变更车道要谨慎。

变更车道、转弯、超车时,应当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完成,不能影响原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建议停车观察。

无证驾驶的危害。

驾驶人因缺乏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常伴随超速、闯红灯、违规变道等危险行为,更在遇检查时强行逃避执法,加剧道路混乱;其薄弱的安全意识与操控能力更埋下重大隐患,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事故警示目的是

为了提高大家的行车安全意识

希望广大摩托(电动)车驾驶人

遵守交通规则

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原标题:生命无价,守法出行!三亚交警公布2起涉二轮、三轮摩托(电动)车死亡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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