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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多部门严查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来源:[海拔新闻] 时间:2023-06-14 10:25:34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74

核心提示: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六个不允许”等相关要求,为维护我省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文化安全,省旅文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各市县有关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在全省持续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切实维护我省卫星电视传播合法有序,促进平安海南、和谐海南建设。

据了解,“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是指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俗称 “小锅盖”“小耳朵”,也叫“非法小黑锅”。非法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小锅盖”均属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非法使用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一、安装不规范,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一般都安装在高处,对于生产和安装工艺要求较高。而“非法小锅盖”往往没有经过科学的抗风设计,质量低劣,容易锈蚀,加上安装技术不规范,极易松动坠落,导致危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二、缺少防雷技术,容易引发雷电事故等

在雷雨天气中,安装在高处又缺少防雷技术的“小黑锅”可能变成“引雷锅”,将雷电产生瞬间高压强电流带入室内,不仅会烧毁家电,甚至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

三、传播非法内容,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有些“小锅盖”可以接收到含有宣扬迷信、反动、分裂、暴力、低俗等违法内容和节目,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等带来极大危害,损害平安海南幸福家园建设。

警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违法行为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均属违法行为。擅自销售的,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罚款;擅自安装、使用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并处一千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可并处一万至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共同促进平安家园建设,请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违规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

如未经许可安装和使用了“小锅盖”,请赶紧自行拆除。

如发现身边有这样的“非法小锅盖”,请及时向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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