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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起,三亚“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未上牌将被拖移
来源:[椰网] 时间:2022-01-03 15:38:21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36

核心提示:

1月3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1月4日起,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三亚交警将一律拖移至上牌点强制进行注册上牌。

记者了解到,目前三亚市共有三亚便民交易登记服务站等9个上牌点可办理“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注册登记挂牌业务。“电摩”登记注册所需材料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机动车来历证明、需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受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委托书或交管12123平台的网上委托凭证即可办理。

据介绍,三亚便民交易登记服务站等9个上牌点无需网上预约,现场排队即可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尽快前往上牌点领取号牌并按规定安装。

“电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78个,仅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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