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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三亚!三名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
来源:[椰网] 时间:2022-01-03 11:14:37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45

核心提示:

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年终岁末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海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31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12月31日8时-2022年1月1日8时,三亚交警共出动警力109人,设置检查卡点6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933起。其中,涉酒驾驶26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起,非机动车涉酒驾驶23起),未系安全带3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3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4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648起,教育劝导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15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7起。

2021年12月31日20时56分许,三亚交警海棠大队在洪李村某路段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A3***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赖某达(男,21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1月1日3时40分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在崖州大道某路段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豫BF***3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李某(男,32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1日3时57分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依法拦截一辆川A5***V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杨某斌(男,29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赖某达、李某、杨某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赖某达、李某、杨某斌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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