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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2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猕猴桃、苦瓜。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水果共2类产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万宁兴隆王春荣水果店(万宁市兴隆中心市场南门)销售的猕猴桃(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08-27),检验项目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氯吡脲又称吡效隆、膨果龙、CPPU、施特优、KT-30等,是一种具有细胞分裂素活性的苯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其生物活性较6-苄氨基嘌呤高10-100倍。它能够加速细胞有丝分裂、促进细胞增大和分化,防止果实和花的脱落的作用,从而促进植物生长、早熟、延缓作物后期叶片的衰老、增加产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氯吡脲在猕猴桃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按我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氯吡脲属低毒,按规定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无害,但过量不当使用于农业生产,致其终产品中残留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万宁长丰牛漏沈玉兰蔬菜摊点(万宁市长丰镇牛漏墟新农贸市场内蔬菜类1、2号摊位)销售的苦瓜(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21-08-25),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仿生物农药。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苦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长期摄入农药超标的蔬菜,可能会对身体健康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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